根据学校《关于人事代理制人员通过参加公开招聘程序纳入事业编制的公告》相关工作要求,经个人申请,2021年3月31日处长办公会审核通过,同意刘芳同志提出的个人申请。
现按规定,对符合资格人员的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3日(3月31日至4月2日)。如有异议,请及时向处室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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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就业处
2021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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